導讀:大家都知道強奸犯是十分可恨的,尤其是幼童強奸犯更是十分的可惡!有一位河南的強奸犯張某在1985年至1987年兩年的時候就因為強勁多名幼女坐牢15年,結果出獄之后不思悔改,變本加厲對7名幼女進行奸淫,以下是具體的內容了。
張某,男,在1985年至1987年期間,強奸4名幼女和3名少女,同時威逼利誘14名女性與其發生關系,并且在維修汽車時對配件以舊換新。之后因為其行為法院以強奸罪、流氓罪、投機倒把罪并罰,對其判處死刑。但是后面張某次次上訴后,法院在1991年改判為死緩,1998年改判為有期徒刑15年。
但是沒想打張某出獄后,在2016年至2021年,依然不思悔改,十分的可惡,經常在某工地施工過程中故意損毀文物,更重要的是在被取保候審期間,又對7名幼女進行奸淫。
目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撤銷二審判決和再審判決,決定判處張成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問題1:強奸罪會判決死刑嗎?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強奸婦女的,會被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幼女多人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對于是否判決死刑,法院會綜合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強奸人數、致人傷害后果等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問題2:累犯會加重處罰嗎?
根據刑法規定,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出獄)之后,在5年之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張某出獄不久又犯罪,在取保候審期間仍然不思悔改,屬于累犯。
從張某的經歷來看,此人不思悔改,出獄后繼續實施犯罪,罪行極其嚴重,又系累犯,早就應該處于死刑,實在是太可惡了!
以上就是關于不思悔改 從重處罰 河南一死刑犯出獄再犯強奸等罪 獲死刑的全部內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