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989年云南大理滅門案可以是挺嚴重的案件了,一家四口全部被殺,其中的被告人張滿期間他不斷申訴喊冤稱自己遭受了不白之冤,以下是具體內容。
距因“1989年云南大理滅門案”終審被判無期徒刑已有22年,如今被告人張滿已77歲,在關監獄的這十幾年期間他不斷申訴喊冤,稱自己當初是因為作了假口供才坐了牢,而自己其實是遭受了不白之冤,并表示:“希望再審的時間快一點。我年紀大了,等不起了。”
近日,據媒體最新消息,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當日給他送達了再審決定書。決定書顯示,在19年的時候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向云南省高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書,建議云南省高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理張滿故意殺人案。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省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大理滅門慘案來龍去脈
據了解,該案件發生于1989年12月14日,滅門案是因為當時在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鎮下兌村村民王學科一家四人在家中全部被殺。5年后——1994年12月28日,時任村主任張滿被大理市公安局收容審查。這是很多人沒有想到的,竟然是村主任。
3年后——1997年3月26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張滿(出生于1945年,原是大理市七里橋鄉下兌村公所書記,后調任大莊村公所主任)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99年9月14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抗訴,維持原判”。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1997)大中刑初字第14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內容顯示,法院經審理查明:1989年12月14日晚,張滿潛入王學科家,趁王學科不備將其擊倒殺害,并將尸體拋入水井之中。隨后,張滿又將王學科的妻子兒女殺害逃離現場。
判決書所載的審理查明事實部分,張滿的殺人動機如下:被告人張滿因與同村村民王世明有積怨,從而產生了殺害王世明的長子王學科進行報復的惡念。但張滿本人堅決不認罪,并稱其遭到刑訊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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