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高新區勞動局的電話地址
1、高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轄區內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改革方案、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包括勞動關系、勞動就業、勞動工資福利、職業技能開發、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社會保險(含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及農村社會保險)等勞動和社會保障職能工作。(地址:石橋鋪科園一路166號附1號,電話:68604631) 2、高新區社會保險局:負責承辦高新區范圍內的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業務和管理工作。(地址:石橋鋪科園四路108號,網址: ,電話:68633902) 3、高新區就業服務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管理高新區范圍內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開展就業培訓,指導和管理勞動力市場、勞動就業,促進下崗職工再就業,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開展企業職工失業保險金的征收、發放和就業人員檔案管理等工作。(地址:石橋鋪科園一路166號附1號高新區勞動保障局內,電話:68883213) 4、高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受理轄區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協調勞資糾紛、鑒定勞動合同等工作。(地址:石橋鋪科園一路5號創新大廈一樓,電話:68632927) 5、高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負責勞動保障、工傷認定、勞動關系、工資標準管理、不定時工作制審批、法規宣傳等方面的工作。(地址:石橋鋪科園一路5號創新大廈一樓,電話:68698985)
勞動仲裁的咨詢電話是多少?
勞動仲裁電話是:12333。
12333主要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業務咨詢、政務公開、投訴舉報、社保賬戶查詢等一系列服務。12333可在全國范圍內使用,撥打12333號碼的收費標準按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規定執行。大多數地區是24小時人工服務。
如需區縣勞動行政部門電話,需要撥打114進一步咨詢。
勞動仲裁的作用:
1、依據法律規定和勞動爭議當事人的申請,以第三者的身份就爭議事實與責任居中進行調解或作出裁決。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勞動仲裁會是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處理機構。
高新區勞動仲裁委電話?
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 : 天津市濱海新區日新道188號綜合服務中心三號樓二層
電話 : 022-28012068
重慶市勞動仲裁委員會咨詢電話
重慶市勞動仲裁委員會咨詢電話為: 63850530(區號為:023),地址為:重慶市渝中區人和街28號 (行政區號:500103),郵政編碼為400015。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受理、解決勞動爭議案件。
重慶勞動局咨詢電話是多少?
咨詢電話:
渝北區勞動局 :(023)86015005
重慶市大渡口區勞動局 :(023)68083903
重慶市九龍坡區勞動局 :(023)86169280
萬盛區勞動局 :(023)48271786
市人力社保咨詢服務電話:12333
信訪處公開電話:86868907
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公開電話:86868705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事業單位招聘)公開電話:86868703
市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公開電話:63061986、63061994
辦公地點:重慶市渝北區春華大道99號
擴展資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負責人才開發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員在渝就業管理政策。
(四)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五)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
(六)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牽頭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補貼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措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工(公)傷和離退休政策。
(八)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并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負責職稱、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和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落實軍隊轉業干部隨調隨遷家屬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承辦法定、委托或授權管理領導人員的人事任免事項;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榮譽和獎勵制度,綜合管理獎勵表彰工作。
(十一)擬訂農村勞務開發管理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村勞務開發及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回)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地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相關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負責出國(境)培訓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機構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