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對了,廣告法也規定,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想到了男明星代言衛生巾的廣告,以后這些都會看不到了吧。
男明星代言衛生巾,一頓夸好,就問你用過嗎?啥時候成“大姨夫”了,還是說拿來當鞋墊用了,雖然確實可以當鞋墊用……總之,浙江這個操作太好了,明星要代言什么還是他們自己敢用,用得好再代言,大家也放心點。
為了吸引女粉絲購買,商家真是“煞費苦心”,專門挑一些女粉絲多的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男星代言美妝也就忍了,畢竟他們也要化妝。但是找男明星代言衛生巾就說不過去了吧,壓根就不會用,連使用后的體感都說不出來,根本不算合格的代言人!
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明確規定明星代言商業廣告應秉承先體驗、深了解、后代言的原則,不得為未使用過的商品作推薦。 此條規定一出便引得網友們紛紛叫好。要知道明星作為公眾人物,不僅擁有萬千粉絲的支持,還有著鋪天蓋地的流量。明星代言的影響力遠比想象中要大的多,明星代言的產品一旦不合格將會引起萬千家庭的不幸。有不少網友表示,希望此條規定可以全國推廣,對此你怎么看?
明星會使用自己代言產品嗎?關于這個問題看過一個答案至今念念不忘:你覺得周杰倫會騎愛瑪電動車嗎?雖然是戲稱,但確實有意思。明星代言,用了再帶言,也能讓人更放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