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今年兩會汽車行業提案很“新能源”。
從代表委員提案的力度上,新能源所占比重可見一斑: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的三份提案中,有兩份的題目中都包含“新能源”字樣;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的兩份提案中,全部與新能源相關。站在變革風口上,提案也在順應趨勢。
不過與前幾年新能源相關的提案相比,今年提案既有些“眼熟”,也有新穎之處。眼熟的地方在于,或是因為部分原有問題并未得到根本解決,所以有些建議年年都會提及,且呼聲一陣更比一陣高;而新穎之處則在于,有些提案對新能源產業的建議,已經進入到深層次的細節中。比如貨車標準、知識產權保護,有些甚至細化到了物流層面。
可以說,提案的“變與不變”,背后恰恰是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縮影。
『陸運仍是電動汽車運輸主要方式』
由此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提出,建議修訂行業標準來適應電動汽車的鐵路運輸。相較海運和陸運,鐵路運輸有巨大的優勢,尤其在長距離運輸方面,鐵路運輸在經濟性、穩定性和碳排放方面全面超越海運與陸運。
這一條提案有其現實參照。以歐盟為例,得益于歐盟對于電動汽車進行鐵路運輸無限制的友好法規環境,諸多歐洲車企已經開始選擇使用鐵路,進行長距離的包括電動汽車在內的汽車產品運輸,而中國在這一方面適度調整相關法規是應時之舉。
■ 寫在最后
連提七年之后,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沒有再提“新能源汽車”。
這并不是說新能源汽車不再重要,而是政府工作報告中更多著墨于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其他環節,例如充電樁、換電站等。有分析指出,這一變化表明政府對新能源汽車前端的引導和扶持基本上已經達到目標,重心要轉入車輛的使用端。
今年報告中提及這些關鍵詞的原文為“增加停車場、充電樁、換電站等設施,加快建設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從產業端到應用端的轉變,背后是兩種迥然不同的思路。實現前者依賴新能源汽車的補貼,而實現后者則要考慮如何讓新能源車主用的舒心。
相比于前些年在產業端呼吁政策扶持,今年的兩會更聚焦“解決實際問題”。上述提案雖是產業鏈的細枝末節,但也是不可忽視的一環。從這些提案中不難得出結論,新能源汽車產業已經愈加成熟并在逐步完善。毋庸置疑,這是一個好的轉變,更是一個新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