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福州交警消息,即日起在鼓樓、臺江、倉山、晉安、上街(高新區)范圍內非營運小型載客汽車發生輕微交通違法,可以享受“教育免罰”的福利啦!具體規則如下
(1)連續3個月在福州市范圍內未發生任何交通違法行為的,如有以下4項違法行為之一的,福州交警將通過短信進行警告教育,不記分、不罰款。
①違反規定停車的;
②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的;
③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外或路口外的;
④輕微跨壓機非分界線的。
(2)連續6個月在福州市范圍內未發生任何交通違法行為的,如有以下6項違法行為之一的,福州交警將通過短信進行警告教育,不記分、不罰款。
①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②輕微跨壓同向車道分界線、導流線的;
③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④違反規定掉頭的;
⑤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穿插等候車輛的;
⑥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的。
(3)提示事項
①上述措施不適用于引發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肇禍、交通堵塞等車輛;
②為督促駕駛人主動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對非營運小型載客汽車有3起(含)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的,不享受以上措施;
③外地車輛(非福州籍車輛)無法收到警告教育短信的,可以登陸“福州交警”APP“教育免罰”功能模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