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嫁智殘男閃婚閃離,百萬彩禮怎么處理?
?隨著現在男女比例的加劇,結婚時男方需要付出的彩禮也越來越高,于是很多女性就盯上了這條不光明的發財之路。近期浙江就發生了一起相似的案子。
浙江這對老兩口,花費百萬彩禮為27歲的智殘兒子娶了個26歲的正常妻子,結婚未滿月,妻子就以雙方性格不合為由離婚。但這百萬彩禮的歸屬問題引發了雙方的爭執。最終在村委會的調解下,女方歸還了大部分彩禮。 首先,在結婚前,女方是了解并接受男方有智力殘障的;其次,二人婚姻持續時間較短。所以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女方確實應該退還大部分,甚至是全部彩禮。 現在社會上普遍都在譴責物化女性,實際上,個別女性,是主動物化自己。假如沒有百萬彩禮,女子會嫁給這個智殘丈夫嗎?這種閃婚閃離,是否又有騙婚騙彩禮的嫌疑呢?
浙江老伯拿百萬彩禮為智殘兒子找媳婦,未料閃婚閃離起爭端,彩禮該何去何從? 閃婚閃離百萬彩禮怎么辦?今天看到一則熱搜,名為“浙江杭州:拿百萬彩禮為智殘兒子娶妻,沒想到閃婚閃離…彩禮怎么辦?”后經調解員調解,在歸還彩禮的數額上達成一致:在簽訂離婚協議書之前,需退還大部分彩禮共計75萬元。雙方結婚時互相贈送的金器全部退還,婚宴費用各自承擔。 下面僅說說彩禮返還的問題。 雙方領取結婚證后,離婚的話,彩禮還能要求返還嗎?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的規定,如果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并確定要離婚的,人民法院是支持返還彩禮的。但是返還的具體比例,在事務一般是需要考慮多種因素的,比如提供彩禮方的經濟情況,提供彩禮的動機和接受彩禮方的經濟狀況、索要彩禮動機等等因素。 另,我國民政部已于2020年5月1發布關于開展婚俗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開展對天價彩禮、鋪張浪費、低俗婚鬧、隨禮攀比等不正之風的整治,弘揚“風雨同舟、相濡以沫、責任擔當、互敬互愛”的婚姻理念,今年的4月和9月民政部已經批復了兩批婚俗改革實驗區,相信不久的將來,婚俗改革試驗區的經驗將在全國推廣。
最后,無論如何結婚都是一件莊嚴且肅穆的事情,而不應該被人當作物品去買賣,婚姻應該是可以讓人互相扶持走完一生的羈絆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