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宗族觀念比較重的人來說,姓是一個很重要的東西,但是如果離婚了還要孩子一直隨著自己的姓就有點過分了吧。
今日消息,孩子改姓丈夫起訴法院判了一熱門話題沖上平臺熱搜引發眾多關注與討論。據稱,重慶一對夫妻離婚后,妻子未經丈夫同意讓孩子改隨自己姓,丈夫將妻子告上法庭,請求改回父姓,法院不予支持。案件具體是怎樣的呢?
據報道,近日,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姓名權糾紛案,父親王某將母親劉某某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將兒子“劉小某”改為“王小某”。法官庭后表示,在中華傳統文化中,姓氏體現著血緣傳承、倫理秩序和文化傳統。對于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權,由其法定監護人協商決定。
根據民法典規定,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也可以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或者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此外,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也可以選取其他姓氏。
其實小編覺得如果雙方吵得實在不可開交,也可以讓孩子自己選擇姓什么,畢竟那可是他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