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7日舉行的《條例》頒布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福州市《閩江口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州市閩江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于2010年頒布實施,2017年修訂。今年,《辦法》將以新的方式全面修訂,包括完善保護區管理體制,完善保護區總體規劃,加強保護區周邊保護,增強保護區保護剛性。
下一步,我市將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讓保護閩江河口濕地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同時,歡迎熱心單位和個人通過捐贈、志愿者等方式,發揮專業特長參與濕地保護工作;鼓勵和支持國內相關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國際機構與保護區合作,在濕地保護、生物多樣性、候鳥遷徙等方面開展深入研究,共同推動閩江口濕地新輝煌。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忠林參加會見。(記者李柏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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