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閩江干流航行護航
岷江干流通航管理辦法出臺
日前,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印發《閩江干流通航管理辦法(試行)》,恢復閩江干流航行護航,促進閩江航運經濟帶加快發展。
加強岷江干流的管理和養護。沿線福州、寧德、南平、三明交通部門要制定并實施養護計劃,定期對航道進行例行養護檢查和調查,及時發布航道通告和航(警)告。加強水上交通安全執法,依法懲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航行秩序,保障航行安全。
《辦法》明確了通航建筑的運營方式和管理職責,要求運營單位制定并實施運營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年度運營計劃,負責船舶通過船閘期間的調度和安全管理,并對通航建筑進行日常監測和維護。其中水口船閘、升船閘采用全鎖的釋放原則,北溪船閘采用三分之二以上的釋放原則。當通過船閘的船舶較少且不符合放行原則時,船舶的等待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
船舶經營人應當依法從事水路運輸經營,按照船舶批準的載客限額或者重量載客、載貨,航行船舶應當持有船舶登記證書、檢驗證書、內河船舶污染防治環境文件等有關證件。船舶通過橋梁、架空管道和其他渡河構筑物時,應當按照規定保持足夠高度。禁止在橋區單車道水道內通行。在單車道通航水域下,上游船舶應當等待下游船舶通過。
據了解,閩江干流恢復第一階段為南坪富門至閩江口,全長200多公里。預計在不久的將來,整條線路將恢復正常。岷江主流恢復后,一艘500噸級的貨船可以直接從南坪運往閩江口,并通過其外貿碼頭銷往世界各地。(記者張穎通訊員李媛鄭一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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