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聯系到一名私人導游,前往西藏旅游,不料被這名導游騙去了19萬余元。近日,閩清法院審結了這起因定制私人導游服務而被詐騙的案件。
據悉,2021年8月,家住福州的徐女士從網絡平臺聯系到自稱西藏導游的王某。她隨即只身一人前往西藏,與王某簽訂了十日大環游旅行服務合同,共計向王某支付行程費及押金11300元。
經交談,王某了解到徐女士家境富裕、出手闊綽,便產生了騙取她錢財的想法。王某先以旅游車壞了為借口不帶徐女士出行,后又以改變旅游線路需支付費用、行程保密需交押金、代購機票等種種理由騙她轉賬共計18萬余元。王某將上述騙來的錢款用于還債及日常消費。
閩清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19萬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鑒于王某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法院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4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