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22年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
最新標準:
(一)四川天府新區(qū)、成都東部新區(qū)、成都高新區(qū)、錦江區(qū)、青羊區(qū)、金牛區(qū)、武侯區(qū)、成華區(qū)、龍泉驛區(qū)、青白江區(qū)、新都區(qū)、溫江區(qū)、雙流區(qū)、郫都區(qū)、新津區(qū)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tǒng)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70元。
(二)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tǒng)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20元。
實施時間: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成都市低保條件有什么要求
(一)成都農村居民低保申請條件
1、持有本區(qū)縣農業(yè)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
(二)成都城鎮(zhèn)居民低保申請條件
1、必須是持有本地非農業(yè)常住戶口的居民。
2、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yǎng)人、撫養(yǎng)、撫養(yǎng)義務人的。
3、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雖有但法定贍養(yǎng)人、撫養(yǎng)人、撫養(yǎng)義務人,但法定贍養(yǎng)人、扶養(yǎng)人、撫養(yǎng)義務無贍養(yǎng)、扶養(yǎng)、撫養(yǎng)能力的。
4、在職、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及其他收入,離、退休領取離、退休金(養(yǎng)老保險金)或基本生活費,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22
成都低保標準上調啦,四川天府新區(qū)、成都東部新區(qū)等區(qū)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7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等地區(qū)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2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
最新標準:
(一)四川天府新區(qū)、成都東部新區(qū)、成都高新區(qū)、錦江區(qū)、青羊區(qū)、金牛區(qū)、武侯區(qū)、成華區(qū)、龍泉驛區(qū)、青白江區(qū)、新都區(qū)、溫江區(qū)、雙流區(qū)、郫都區(qū)、新津區(qū)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tǒng)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70元。
(二)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tǒng)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20元。
實施時間: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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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
每月1780元。成都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780元,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也不應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成都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錢
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每月2320元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從8月1日起,四川省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200元調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5.3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法定節(jié)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59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應當包含以下三個部分: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2、勞動者平均贍養(yǎng)人口的最低生活費。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yè)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一、一般結構薪酬由四個部分組成:
1、基礎薪酬:是薪酬中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的部分,是維持勞動者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
2、職務(崗位、技術)薪酬:是按照各個不同職務(崗位)的業(yè)務技術要求、勞動條件、責任等因素確定的。工作變動,職務(崗位、技術)薪酬也隨著變動。
3、年功薪酬:以工齡為主,結合考勤和工作業(yè)績來確定。
4、浮動薪酬:也稱業(yè)績薪酬,是根據企業(yè)經營效益的好壞、個人的業(yè)績優(yōu)劣來確定。
二、崗位工資制的好處
1、薪酬分配相對公平。崗位工資制是建立在規(guī)范的工作分析基礎之上,通過崗位評價確定各崗位價值,確保薪酬分配的內部公平;通過對關鍵崗位進行針對性的市場調查,從而可以實現薪酬分配的外部公平。
2、簡明易懂,可操作性強。崗位工資制明確了各崗位的工資數額,使員工易于理解并接受,能夠增加薪酬的透明度;崗位工資制操作簡便,易于維護。
3、易于考核。因為崗位職責明確、責權匹配,因而對員工的績效考核易于推進和取得成效。
4、成本可控并且較低。因為崗位工資標準明確,崗位編制確定,因此測算崗位工資比較準確、容易,另外由于沒有對超過崗位要求的能力給予報酬,因此工資成本相對較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21
經省政府第9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四川省民政廳、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統(tǒng)計局、國家統(tǒng)計局四川調查總隊發(fā)布了2021年全省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具體是: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615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415元/月;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為800元/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為540元/月。本標準從2021年12月起執(zhí)行。
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21
法律分析:2021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要根據各地區(qū)的具體情況進行制定。每個地方的發(fā)放標準是不一致的,例如上海市的低保標準是每個月八百八十元,北京市的低保標準是每個月八百元。沒有生活來源、沒有勞動能力、沒有法定的贍養(yǎng)人或者是撫養(yǎng)人的居民是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1)是保證基本生活的生活費用補貼。(2) 是為貧困人口提供的一種救濟。(3) 具有臨時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過了規(guī)定的救濟標準,則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個地方的都不太一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由各地人民政府確定的。保障標準由各地民政部門會同當地財政、統(tǒng)計、物價等部門制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并且隨著生活必需品的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所以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你所在地區(qū)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六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并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tǒng)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執(zhí)行;縣(縣級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縣(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tǒng)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后公布執(zhí)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需要提高時,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