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國房產稅繼續減免只交10%!
近日,泰國政府為恢復經濟,促進房地產發展。2021年1月26日,泰國內閣決議延長實施土地與房地產稅只征收應繳稅費10%的惠民措施,以及價值300萬銖以下房地產過戶費僅收取0.01%,為期1年。
包括從運營商處購買的單身房屋、半獨立式房屋、聯排房屋、商業建筑和公寓。
那么什么是泰國房地產稅?哪些人要繳稅?最新的房產稅內容是什么?
什么是泰國房地產稅?
根據2019年3月通過的《土地和建筑物稅法》(Land and Buildings Tax Act, B.E. 2562 ),房地產稅是:每年對土地和建筑物按農業,居住,商業及空置四大類型征收的稅,即持有土地,別墅,公寓等房產的所有者(泰國人與外國人同規)。稅率根據土地和建筑物的土地廳評估價值及用途計算,由房地產所在區域政府征收。
泰國財政部常務次長巴頌對該法進行解讀,表示國家土地和建筑物稅是地方管理機構征收的稅項,用于地方建設和發展,將取代原有的地方維修稅、房屋稅和荒棄土地稅。
哪些人需要繳稅?
1、土地及建筑物所有者(在土地所有者和建筑物所有者不是同一個人的情況下,則土地所有者繳納土地稅費,建筑物所有者繳納建筑物稅費。);
2、公寓所有者;
3、占有或使用屬于國有財產的土地或建筑物所有者;
4、在任意一年的1月1日前(包含)成為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者,須負責繳納當年稅費。(舉個栗子:在2020年1月2日過戶的房產,由原所有者繳納2020年稅費,而新所有人則從2021年開始繳納。)
2021年房產稅具體措施
1.2021年土地與房地產稅只征收應繳稅費10%。減少土地及房產的稅收,以適應當前的經濟條件,根據土地和建筑物稅法收取,2021年度的稅收將減免為根據第42條或第95條稅法計算的稅額的90%(視具體情況而定)針對以下土地和建筑物:
(1)農業用地和農業建筑物。
(2)用于住宅的土地或建筑物。
(3)用于其他目的土地或建筑物,除了農業和住宅用途。
(4)空置的土地或住宅。都將獲得90%的減稅。
2.對價格不超過300萬泰銖房屋,過戶手續費將降至0.01%。不動產轉讓費從2%降低到0.01%,并將不動產抵押費從1%降低到0.01%,僅適用于以下房地產交易:
(1)土地和建筑物一起的獨立式住宅,或開發商根據土地分配法開發的商業建筑。
(2)以每棟不超過300萬泰銖的價格過戶的房屋,過戶轉讓、房地產抵押,作為住所必須同時進行處理。該規定自政府公報刊登之日的第二天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