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省市場監管部門公布突出民生熱點的典型案例,其中馬尾一商家生產不合格即食海蜇頭、臺江一商家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被行政罰款。
生產不合格即食海蜇頭
罰款5.5萬元
4月12日,馬尾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市場監管總局監督抽檢任務不合格的檢驗報告,報告結果顯示,福州寶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海蜇頭,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要求。
馬尾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該公司生產銷售涉案即食海蜇頭200袋,售價為11元/袋,銷售總額為2200元。該公司未在涉案批次即食海蜇頭出廠前對其賦予追溯碼。
6月15日,馬尾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福州寶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即食海蜇頭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200元和沒收涉案即食海蜇頭10袋,罰款5.5萬元的行政處罰。
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
罰款6.3萬元
4月21日,臺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臺江區匯行萬家電動自行車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分四次從不明渠道購進四款電動自行車共計16臺,未建立進銷臺賬。為滿足客戶需求,對其中12臺進行了改裝。
該店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違反了《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今年5月31日,臺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臺江區匯行萬家電動自行車店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作出罰款6.3萬元的行政處罰。(記者?劉珺)